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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透過代理放盤減風險

網上所謂免費放盤平台,表面上好似好方便,又可以省去一畢代理佣金。但針無兩頭利,網上放盤真假難辨 ,可能任何人都隨便可以扮業主係網上放盤,無須核實身份,疑似不被監管,懷疑是造就假盤問題的根源。其中涉嫌有地產代理在其中以此手段從中開闢客源,可以講得誇張點早已是稍為有買樓租樓經驗的市民都知道的常識嗎 ?!

另一情況是真盤真業主,但多了個地產代理身份,你會問既然是真盤真業主,有什麼特別要知道 : 假設有放盤的業主可能是持有效持牌地產代理牌照,無論是受顧或非受顧於地產代理公司,只以業主身份放盤,租客買方看到業主放盤,就直接聯絡上業主,交易熟真熟假,過程中業主可以完全不表示另一身份是地產代理,這樣可以嗎 …… 答案似乎可以話到你知 : 地產代理監管局職權範圍似乎只在香港從事地產代理工作的業務的任何人士,持牌者代表地產代理公司行事的情況下,標準文件有位置要代理披露對物業的權益,相反,假如業主亦是持牌人,放盤只用業主身份行事,是否可以認為就是等同一般業主一樣 ; 香港是自由貿易地區,業主放盤買賣租賃是自由的,似乎不受任何正府部門規管,理所當然沒有法定標準文件可言,於事乎可以名正言順用業主身份放盤, 過程涉嫌收集查詢者的個人資料,以便將來作其它方面用途,最終個盤可能不會賣出或租出,目的涉嫌作餌誘式廣告用途搵客。一般業主在自行賣買租賃過程中都會涉及收集對方個人資料,只不過今次多個地產代理身份,令件事多了章節,有機會變質,可嘆的是租客買家一時三刻,甚至永遠都不會知道這些內情,就算知道都追究唔到乜 ! 這樣的理解假設成立嗎? 網民可以羅輯思考看。

無論是疑似市民扮業主,或是有可能持牌地產代理扮業主,或代業主登廣告,以企圖跳過(bypass)香港地產代理監管局的監管範圍,是真的無王管嗎? 答案又似乎不是咁單純的是與否 ; 或者有法律可以涉嫌發放或誤導讀者或企圖欺騙而引致一位人士進行或不進行一個行為以取得利益,或另」管有虛假文書」也可能同樣適用來對付涉嫌發放假樓盤消息的人,可能已有案例可尋。

有報導指出業主自行經網上免費平台放盤,結果引客不成,反引來種種問題,引狼入室或租客睇樓被假冒業主騙訂金等個案。

買賣雙方如果均是老手當然係好事 ; 正所謂身經百戰,有什麼場面未見過,有什麼程序奇聞合約內容條款未見識過哎,有乜人未遇過,咁使乜講,仲要地產代理黎仲乜哎。一笑

如果人人都真係咁老鍊就一定係好事,Do it yourself (DIY) 可以視作為環保又省錢既活動,老手最大的開支是時間,前提係要DIY都要付出時間去處理,咁就除了時間成本外,就可減省中間人力參與減省金錢開支,又可減少些地產代理數目,香港話要發展多元化產業,可能需要的人手可從中得到轉化。

有興趣知更多,可看以下報章報導: 涉嫌網上扮業主放盤誤導 

香港地產代理監管局 經常宣傳透過地產代理買賣租賃物業多保障,的確係點都對業主租客多一層保障 。

業主租客以佣金對沖一份責任和時間給予地產代理,代理收錢賣出時間承擔的正是這一份責任。

時間責任可以用錢買回來,是真的假不了 。